重庆三峡云海药业(下称“云海药业”)位于重庆市云阳县,前身是县属国企重庆三峡药业(下称“三峡药业”)。重庆三峡药业投资达7000多万元,因厂房、设备、人才和产品四个起点高,曾被誉为三峡库区的明珠。建成投产6年后的2003年,在变革烟幕的掩护下,在未对企业商誉和产品专利等价值停止评价的状况下,肖敏(当时任云阳县县长)这个臭名远扬的家伙,支配县政府某些臭味相同的人,仅作价1000万元,“大送小卖”转让给了农民包工头丁地海、邹隆群夫妇。云海药业就这样在黑手的助推下侥幸而生。 云海药业成立后,农民出生的丁、邹,便置国度法规和企业形象于不顾,或单独或联手别人,极尽手腕,并吞员工血汗。 一、云海药业成立之初,与包括销售人员在内的一切留用人员签署了劳动合同;但以还需送交劳动部门审定为由,将属于员工的那一份扣押。后来因云海药业不按商定支付报酬与某销售人员发作纠葛,该销售人员申述到劳动部门处理,在仲裁期间,云海药业居然矢口承认签署有劳动合同之事。之后,由于该销售人员对申述判决不服,又起诉到法院处理。在法院审理期间,该销售人员在县劳动主管部门查到了有本人名字的劳动合同审定花名册,满以为铁证如山、胜券在握。没想到,云海药业又用同姓同名从未在公司上过一天班的丁的弟媳来滥竽充数,以承认花名册上的人就是该销售人员,以抵赖与该销售人员签署了劳动合同的事实。 没有劳动合同,就便于承认劳动关系,就能够免去一局部举证义务,就能够不承当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义务──这就是云海药业要竭力承认签署了劳动合同的缘由。 二、三峡药业改制出卖移交时,还有大量的问题未及处置,当时的企业担任人便将这些问题连同处理计划写入三峡药业[2003]65号文件,向当时的经贸委作了汇报。这个文件的一切内包容入了与丁、邹的转让协议之中。协议明白商定用活动资产的560万元处置改制问题,剩余的归云海药业运用(这项商定是在将国资送人情,典型违法)。但后因由于经贸委的某些人与丁、邹狼狈为奸,成心拖延处置,致许多问题至今未作处置,致560万元的大部自但是然永世地进入了云海药业的帐户。 三、有一次,由于云海药业没有按合同商定支付某位销售人员的报酬,这位销售人员便从几千里之外的中央赶回来向其讨要;云海药业不但仍不给钱,还中止了这位销售人员的业务。面对如此蛮横的云海药业,销售人员无法地选择了到法院处理问题。在诉讼期间,销售人员作为员工由于保管证据有限,便申请法院调取证据。没想到,云海药业为了到达赖帐的目的,居然连法院调取的证据也回绝提供。后来又由于法官偏袒云海药业,不依法判决,致大局部血汗被云海药业并吞。依据后来的判决看,云海药业不提供证据,或许是与法官的默契之举。 四、据知情人透露,在原国企改制问题处置和后来不支付报酬案诉讼期间,云海药业还雇用五毛奔波于政府和法院之间,摇唇鼓舌,分布无稽之言,毁损别人形象,以期误导政府和法院作出有利于本人的决议和判决。 吴法认 qq:562927181 201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