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县大建安村村长徐伟平 违法侵占集体土地开发房地产非法牟利 山西省五台县大建安村村长徐伟平利用集体名义开发住宅楼项目,公开出售,在没有征求党支部、党员等任何村支委会组织与村民的意见的情况下,更无党支部提议记录、村“两委”会商记录、党员大会审议记录等,村长徐伟平私自做主,占用原村集体企业原有土地15亩,占用村民耕地4亩(占用村民耕地名单如下:党春堂0.2亩、徐海伟0.4亩、赵越人0.4亩、齐俊官0.3亩、党计堂0.4亩、武俊如0.2亩、无产地[村民自己开垦]2亩),非法开发商品住宅、非法捞钱! 该项目没有任何手续,(具知情人透露,五台县县长武新亮签字同意该项目开工建设,一个县长的签字比国家法律法规都大???武县长为什么给徐伟平签字,这个问题很值的深思、中间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我们将拭目以待),所以徐伟平在没有土地预审意见、土地没有招拍挂、《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楼盘的建筑面积12000多平米,总造价2000多万。按照国家建筑行业相关规定,项目投资200万元以上必须进建筑市场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可是村长徐伟平直接将项目私自承包给自己的朋友,自己充当幕后“老板”。该项目就是彻头彻尾的违法项目。 群众向五台县国土局、城建局、信访办等相关单位如实反映此情况都没有得到任何回复,就这么放纵村长徐伟平继续侵害村民合法权益。还向五台县建安乡政府党委书记反映,他又反映给纪检书记,乡政府下了停工通知书对他们不起任何作用,至现在都未停工过。一个小小的村长竟有这么大的能耐对抗上级政府的停工指令,这很值得人深思,是谁充当徐伟平背后的保护伞,我们将拭目以待。。。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国开展之际,五台县政府机关不作为,任其发展建设,与中央八项规定严重不符,严重违背了“反四风”的总要求!!!!试问:谁来维护大建安村村民的合法权益?谁来制止大建安村村长徐伟平违法开发的猖狂。。。。。。 国家相关法律 1、按照2009年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建设用地管理、促进批而未用土地利用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要严肃查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新建“小产权房”和高尔夫球场项目用地。“对在建在售的以新农村建设、村庄改造、农民新居建设等名义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兴建商品住宅,在地方政府统一组织协调下,必须采取强力措施,坚决叫停管住并予以严肃查处。” 2、刑法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损毁,应予立案追诉。(非法占用耕地建房、采石、取土、堆放废弃物等,属于本规定的“造成耕地大量损坏”) 附件:毁坏耕地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