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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据苏州发布消息,《关于支持建设苏州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器械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的政策措施》正式发布,共出台12条支持政策,简称“苏州生物医药十二条”。
当前,生物医药行业发展进入新阶段,为应对新形势变化,需及时更新政策,更有针对性地扶持企业。出台“苏州生物医药十二条”,目的就是支持苏州市生物医药企业健康发展,积极抢抓苏州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器械集群入围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契机,上下联动,加快推进数字经济时代苏州生物医药产业创新集群建设。
针对近期资本市场变化,“苏州生物医药十二条”专门为苏州生物医药企业量身定制了一个“金融工具箱”,重点围绕“基金、债券、信贷、融资、贴息”六方面形成了详细举措,目前国内尚无城市出台生物医药产业方面的专项金融政策。
除了专项金融政策支持,“苏州生物医药十二条”还从企业需求入手,围绕企业对审评审批、医保支付、产品进院进科室、税收减免等方面的诉求,制定一系列突破性举措。
十二条内容共包括:设立总规模100亿元专项基金;丰富债券融资渠道;增强银行信贷力度;丰富保险产品供给;加强企业融资服务;提供专项贴息支持;整合优化企业资产;支持向CRO/CDMO转型;提升审评审批服务;推进创新产品临床应用;优化税费征管服务;加速创新要素转化。
其中提及,发挥沪深交易所、北交所、全国股转系统、港交所在苏资源优势,助力生物医药上市后备企业对接资本市场,为海外转国内上市企业提供转板指导服务。
此外,对生物医药企业科技贷款利息按给予最高100万元利息补贴。对银行机构向生物医药企业发放的科技贷款损失,给予最高1000万元风险补偿。生物医药企业在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产业化提升获得的贷款,按贷款额年化利率不低于2%给予贴息、市级财政最高奖励300万元。
另外,鼓励企业对富余产能进行分拆,向CRO/CDMO(第三方研发制造服务)转型;优化CRO/CDMO项目扶持方式,放宽委托方须为本地企业的支持条件限制。对承担研发生产服务的CRO/CDMO企业,按每个品种年度交易费用一定比例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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