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格斯说过,一个新的纲领毕竟总是一面公开树立起来的旗帜,而外界就根据它来判断这个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只要我们党旗帜鲜明了,全党都行动起来了,全社会就会跟着走。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我们就一定能完成好执政使命,建设好法治中国。
依法治国已成为中国历史发展的趋势,也是中国的前途所在。在经历了漫长而曲折的摸索之后,在实现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阶段性目标之后,我们又一次历史性地站在了一个良法善治、司法改革、建设法治社会的大门口。中国的法治进程要加速,这既是近代以来无数仁人志士为之执着追求、卓绝奋斗的强国梦想,也是建国以来我们党几经曲折、艰难探索得来的治国经验。
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我国宪法以根本法的形式反映了党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取得的成果,确立了在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形成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
实践已经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现在,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都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坚持和拓展。在这一根本性问题上,我们必须树立自信、保持定力,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去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在现实生活中,以权压法,以言代法,个人意志凌驾于法律、制度和组织之上;崇尚个人专断、长官意志和行政命令方式,个人说了算,忽视民主集中制,否定法治原则、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律程序;崇尚官本位,搞特权、裙带关系,甚至无法无天、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徇私枉法,贪污腐败等现象屡屡发生,折射出“权大于法”的种种弊端。
所以只有坚持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从而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这样才能促使我们实现强国之梦、也是我们大国崛起之梦的重要保障。
(文/俊杰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