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公安部在广东召开重点地区“猎狐2015”专项行动座谈会。“猎狐2015”启动以来,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和参战民警认真落实公安部决策部署,配合“天网”行动,强化措施、连续奋战,迅速掀起新一轮境外追逃追赃工作高潮。(《人民网》,6月10日)
去年中央纪委曾发言:不管腐败分子跑到哪里,都要一追到底!随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外交部联合发布通告,至12月1日,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如投案,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拒不投案自首的,将从严惩处。从这些都可看出我党对惩治腐败仍然是秉承“零容忍”态度,处理贪官决不手软。
“捞了就跑,跑了就了。”最近几年,在势如雷霆的严厉打击下,国内以及某些外派机构官员腐败犯罪后,为逃避打击,往往携卷巨款潜逃海外。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有4000多名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携公款五十多亿元在逃,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社会危害极其严重。
针对这种现象,将贪官外逃消灭在萌芽状态中,是打击贪官外逃现象最有效的手段。这就要求各级检察机关首先要充分估计,对可能外逃的犯罪嫌疑人制定严密的反逃预案,提前实施监控;其次,与公安、安全、交通、海关等部门紧密沟通,对可能逃往境外的人员实行报告备案制度,形成控制外逃的整体合力。最后,通过加强金融与司法等部门的合作,强化监管,斩断贪官外逃的资金流,防止贪官“蚂蚁搬家”,特别是对大额度的资产转移实行“特别审查”,将贪官出逃的美梦彻底破灭,最终遏制贪官的出逃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