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7月22日,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为期半年的“猎狐2014”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以来,已从40余个国家和地区缉捕在逃经济犯罪嫌疑人180名。(摘自人民网时政)
今年10月,由中央纪委、最高法、最高检、外交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等八单位负责人士组成了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将通过建立动态的外逃人员数据库、加强国际反腐败执法合作等方式压缩外逃官员的生存空间。具体而言,目前中国境外追逃以引渡、移民法遣返、异地追诉和劝返四大途径为主,并辅以国际司法协助平台和斩断资金链两种手段。在六项途径中,最为主要的是前四种,其中引渡是最为常见,也是海外追讨最主要的海外合作方式。但就目前而言,与我国缔结了双边引渡条约的国家还占少数,且绝大部分是发展中国家。在引渡的同时,由于受政治、经济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和认识上的差异,引渡相关犯罪嫌疑人还会受到许多不确定因素的干扰,因此,将犯罪嫌疑人引渡回国就显得困难重重。而具有中国特色的“劝返”,正好弥补了这一空白。劝返,即说服外逃人员自愿回国投案。在办案人员的努力劝说下,犯罪嫌疑人基于自身和外部的压力,自愿回国投案,这种方式不仅省去了许多时间和手续,同时克服了许多外界的限制,使办案更加高效、快捷。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欠缺完善的境外追讨机制,不仅加大了境外追逃的难度,更是在一定程度上助长外逃贪官既没有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同时还携带了巨额财产外逃,使得国家和人民的财产蒙受损失、且得不到补偿。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加大海外追赃追逃、遣返引渡力度。“猎狐行动”不仅将进一步加快中国的境外追赃追逃进程,也将对国内贪腐行为起到重大的震慑作用。
(文:似水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