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当是守法典范

时间:2014-11-11 08:27:33 彩讯新闻网

 

  甘肃政府公车上黑名单 交通违法次数最高达147次。甘肃省公安交警部门7日对交通违法未处理前100名的机动车进行集中曝光,政府公车首次登上“黑名单”。在被曝光的政府公车中,违法次数最高的达147次。记者从甘肃省公安交警部门发布的名单中看到,在被曝光的100辆机动车中,交通违法未处理次数均超过100次,其中交通违法未处理次数最高的达276次;有多辆政府公车“上榜”,其中交通违法未处理次数最高的是陇南市武都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一辆机动车,达147次。此外,还有几十辆企事业单位的车辆也登上了“黑名单”。(新华网11月9日)

  党是人民群众,经过历史残酷的斗争淘汰,主动选择的执政党。这种选择,必然是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必然是符合人民群众发展的需要。这种选择,也是党的宗旨思想和党的性质决定的,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党,更是代表人民根本利益的政党。

  党执政下的中国各级政府,做的是为人民服务的工作,为人民群众谋取福祉,更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在具体工作中,实事求是,是党的原则;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党的优良传统。在为群众工作,为群众谋取福祉中,不能够投机取巧,不能够用花架子来欺骗群众。

  遵守法则、遵守制度、遵守国家实行的各种法律法规,是各级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基本思想理念,更是做事准则。法律法规和各种规章制度,是经过历史检验、经过司法检验,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强制性规定。遵守法律法规,就是按照党中央和党的思想维护人民利益的最好做法。

  为了更好的维护人民的利益,规范各级政府的行为,党中央开始推行依法治国的重大部署。在依法治国中,各级政府应当是推动者和实践者,更是依法治国的引领者。

  依法治国成为了全国人民的共识,更是约束地方政府行为的社会共识。在依法治国中,各地政府应当成为典范,特别是在依法行政中,更应该主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全社会、全国人民积极做出表率。

  “法大兴,则是为公是,非为公非。”公安机关曝光政府部门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就是要让国家的法律法规普遍用于每一个人,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是督促政府部门的人员,必须有主动守法的意识,让人人守法,成为法治社会的普遍价值。(文/美丽人生)

编辑: 来源:彩讯新闻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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