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广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对腐败“零容忍”,“老虎”“苍蝇”一起打,共查处违纪违法案件9587件9727人,其中厅级干部76件76人,到了前所未有的惩处力度。(《新华网》,11月17日)
“老虎”、“苍蝇”等的出现,其矛头直指我国现阶段反腐制度上的不足,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也存在漏洞。只有坚定决心,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才能最终从制度上防止贪污。
以偏盖全,会打击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积极性。但害群之马的存在,也造就了舆论对国家廉政建设工作推进的质疑。问题的表象在外,原因在内。要加强和改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构建惩防体系框架,就必须针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着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狠抓制度的执行与问责,确保制度达到预防和治理腐败的目的。
当前我国正处在转型时期,要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有序开展,不光要在制度上进行改革,也要积极引导,充分发挥网络的正面效用,实现反腐与网络的良性互动。加强腐败倡廉制度文化的打造,增强党员干部制度意识,提高廉洁自律、按章办事的自觉性,增强制度的信任感和敢于监督的责任感;健全完善相应配套制度,要废止已经过时的,修改不尽完善的,建立适应发展的,遵照科学性、系统性、可操作性的原则,使各项制度既独立完整又相互衔接,构成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框架;强化制度执行追究问责,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有机地结合起来,依靠群众和舆论的压力,推动制度强制“入轨”。(文/李莫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