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全部完成。本报北京11月17日电 (记者盛若蔚)《中共中央关于再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日前发布。根据《决定》,纳入第二阶段清理范围的新中国成立至1977年期间中共中央制定的411件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160件被废止,231件宣布失效,20件继续有效。《决定》的发布,标志着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全部完成。(人民网11月18日)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开始,就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党章,对党员、入党、党的组织、党的干部和党的纪律等等做出了严格的规定,以后,又逐步建立了党内单独的纪律监察制度。党的章程和党内的各项规定,经过革命的实践,逐步得到修改和完善,为党的建设,党的健康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和法规基础,成为党生存和发展的最根本制度保证。
正是在党章和党内严格的规定规范下,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才能够组成紧密的战斗集体,组成坚强的政党,才能够形成强大的战斗力,带领全国人民开始艰苦卓绝的革命历程。有了党章和党内规定,党员行动有了目标,思想有了方向,行为有了规范,成为了真正的全国人民的先锋队成员。并形成强大的号召力,组织和带领人民一起战斗,推翻国民党的腐朽统治,推翻压迫在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新中国。
严格按照党的章程和党规,严厉治党,是保持党的团结、队伍纯洁和战斗力的根本。党要管党,必须严格按照党章和党内的规定约束和管理各级党组织,管理各级党员干部。从严治党,更是要严格依照《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其他纪律管理条例,严格处罚、教育党内违纪违规的党员,做到治党必严、违规必查。
当前,依法治国已经成为全国人民的共识。执法有据,是社会管理的最基本观念,在党员和党组织管理上,我们党及时清理党内的规定,让党内的规定符合历史发展、符合人民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符合党的健康发展,这就是用良法进行管理。通过清理,将一些明显违反法律法规、损害人民利益、损害党的健康发展的规定清理,重新修正党的纪律处分条例,必将能够让党的管理做到管理有据。
人民信任中国共产党,相信中国共产党能够严格管理自己的组织和成员,能够约束党的干部的权力,廉洁奉公,在依规严格管理党员和党组织后,中国共产党一定能够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文/美丽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