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权力凌驾法制之上

时间:2014-11-20 07:44:31 彩讯新闻网

 

  11月17日,安徽省合肥市东至路香樟雅苑小区内,63岁的保安赵师傅在与一名中年女子争吵时,被骂“看门狗”,该保安非常生气当场瘫倒在地上,120救护人员立刻赶到现场进行抢救,遗憾的是,保安最终仍不幸离世。(11月17日,《扬子晚报》)

  荀子说:“畏法而尊绳”,然后“国常不乱”。意思是说,只有畏惧法规,国家的秩序才不会乱,每个人才会言有所规、行有所止。邓小平同志曾告诫我们:共产党员谨小慎微不好,胆子太大了也不好。一怕党,二怕群众,三怕民主党派,总是好一些。2006年9月5日,温家宝在访问欧洲前夕接受媒体采访时,英国《泰晤士报》记者问:“您晚上经常读什么书?掩卷之后什么让您难以入睡?”温家宝引用六段诗章作答,其中最后一段是“有两种东西,我对它们思考越是深沉持久,在我心灵中唤起的惊奇和敬畏就会日新月异、不断增长,就是我头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定律”。它的寓意是职位再高,权力再大,都不要自我膨胀,对大自然,对权力、道德、法律,要保持足够的敬畏。历史和现实昭示,一个伟大的执政党及其党员干部,尤须要敬畏法律,遵从绳墨。

  “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使群众和各级领导干部树立起法治信仰和信心,必须让人们能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权威。不论是谁,只要违法都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从而促进政府依法行政,自觉规范政府行为,特别是规范政府执法行为,维护法律的公正和权威,使公众从中认识到法律不仅仅约束老百姓,还约束政府,从而为各级领导干部提高法律素质,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领导干部法律素质的高低关系到推进和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治国方略,也直接关系到各级领导干部的执政方式和领导方式的转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的形成是主观条件和客观环境相互作用的产物,因此,创造有利的客观环境,促进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的提高,是目前我们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能力的关键所在。(文/蜀道留铭)

编辑: 来源:彩讯新闻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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