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他人巨额贿赂后,只将其中一小部分上交至廉政账户,却将大部分的款项收入囊中。11月18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制造这一清廉假象的安徽省六安市政府原副秘书长魏力生因涉嫌受贿犯罪,被六安市金寨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11月19日《人民网》)
廉政账户是一个供党员、干部上交其收受的无法退回或不便当面拒绝的现金、有价证券的专用账户。
安徽省六安市政府原副秘书长魏力生为制造清廉假象,把“廉政账户”当做了掩饰自己受贿行径的工具,以为给廉政账户意思意思就把自己受贿得来的钱财漂清了,最终聪明反被聪明误,此种小聪明做法昭告了天下“此地无银三百两”,“拔出”75万元的“萝卜”“带出”了受贿数百万的“泥”。
有人说“廉政账户”的设立解决了干部在社会人情中的尴尬处境,面对受贿,收,毁了形象、破了规矩;不收,冷了关系、少了朋友,于是把这“烫手的山芋”丢进“廉政账户”就无后顾之忧。如果拘于此种目的,廉政账户就有退出舞台的必要,因为它的存在就有纵容行贿之嫌。
行贿者为何送礼?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所以用财物拉拢领导干部给予方便,既然不收礼会得罪人,那收了礼不“破格”办事岂不是更得罪人?领导干部要是怕得罪人就给了方便,那和受贿造成的社会影响又有何分别?
但就现今的反腐进程来看,“廉政账户”有其存在的必要性,这也是与时俱进、接地气的产物,但它并非反腐防腐制度建设的全部,而只是一种补充,这种补充在越来越成熟的反腐败体系中、在群众反腐意识不断提高的过程中终将要退出舞台。
根据前面的分析,收不收礼都是得罪人,那为何要选择收礼,而后多此一举的转入廉政账户。若“廉政账户”荡然无存,是否干部的拒腐之心会更决绝。(文/孙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