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纪委通报了多起官员腐败案件,其中,秦皇岛市城市管理局原副调研员、北戴河供水总公司原总经理马超群因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被查处,在其家中搜出现金上亿元、黄金37公斤、房产手续68套。马超群的律师透露,目前此案正在侦查阶段。
马超群案,就像其名字一样,贪污金额超乎常人想象。芝麻绿豆的小官居然能贪腐到这种程度,实在让人匪夷所思。因此我们可以做这样的结论:只要有权力,就有了腐败的可能。权力不在大小,只要制度监管不力,只要权力心态异化,再小的权力都能“腐”出惊人的数额。从近段时间媒体相继报道的腐败案例来看,部分村官贪污、某团委书记贪污受贿等等这类“苍蝇”式的角色经常出现在我们的视野里。很难让人们不发出这个样的感叹:为什么会经常出现小职员贪污数百万、小会计挪用上千万之类现象?
自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以来,依法治国成为社会热点,成为司法机关按章执法的坚实后盾。依法治国也是保障民生、发展经济、防贪防腐等方面的基石。当有了基石就更加需要加强对权利的监督力度。
当前,我们对领导干部和掌握实权岗位工作人员的监督机制还不够健全,存在监督不力或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促使个别人敢于以身试法。个别官员行政级别不高,却拥有对人、财、物调度配置的最终决定权,而相应的监督管理没有跟上,陷于“无监督”的怪圈,制度规定和纪律要求在其眼中形同虚设,从而肆无忌惮大搞权钱交易。这充分说明,官员搞腐败的“本钱”是权力,而不是职务级别。不受约束与监督的权力再小,都会腐败。另外,权力运行不规范,权力过分集中于个人,集体决策流于形式,而限于个人决定的事项根本容不得他人说不,集体决策成了郑重的“一言堂”,最终集体决议也就形同虚设。对权力的制约监督不到位,为“小官大贪”的发生创造了机会。
因此,我们应把马超群案作为警钟并时刻在心中敲响。完善监督机制、加强监督。因为没有一个“人”能完全靠自律压制心中的“邪恶”。再者,把“一言堂”真正让集体能决策能监督,从而杜绝“小官大贪”现象发生进而还政府一片晴天。(文/羽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