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节庆及婚丧嫁娶收受礼金——中央巡视组第二轮巡视最新反馈意见中指出,这一问题仍在多个被巡视地区和单位存在。
自中央八项规定发布,至今年9月30日,全国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万多个,其中“大操大办婚丧喜庆”“收送节礼”的“案发率”排名第四,5000余干部因此被处理。(《新华网》 11月19日)
自古以来,国人都在礼节上注重有来有往,注重以对方对待自己的态度和方式去对待对方,谓之“礼尚往来”,不知从何时开始,这礼尚往来所尚的“礼节”却变成了“礼品”,人们相互之间的相互尊重却演变成了财务上的往来,更成为了一些人收受贿赂的托词。
一直以来,官员收受礼品的行为都十分严重,与一般的收受贿赂不同,这些行为一般都挂着红白喜事的名义,混迹在日常的社会交往之中,显得更加有隐蔽性,及时被人诟病,也经常是以一句“礼尚往来”含糊过去,但不管怎么掩饰,这种“礼品”上往来的腐败只能糊弄自己,骗不得旁人。
是不是官员收受礼品都是腐败呢?这话也说得太过,正常的人际交流中的人情来往其实也是可以的,如果把这些都认定为腐败,既不近人情也不太现实,那么怎么分辨这些来往哪些是正常的,哪些是行贿受贿呢?其实只要从两个方面来看就可以了。首先是从利益冲突的角度来看,亲朋好友之间的正常来往是为了感情的联系,行贿的目的却是为了谋求官员手中的权力,所以在可能形成利益冲突而导致腐败的“礼品”往来是绝对不能允许的;其次是从礼品的价值和流向上来看,腐败分子“礼尚往来”的目的就是揽财,行贿者所送的礼品往往价值不菲,更何况这类往来往往是行贿者“常往”,官员却“不来”,“人情往来”的幌子下却是赤裸裸的权钱交易。
总之,尽管我们国家历来有“礼尚往来”的人情文化,但人情与腐败绝对不能混为一谈,我们绝不能因此混淆腐败的行为,绝不能让人情和传统成为腐败的借口和托词。(作者:张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