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发帖称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东赵乡西窑村2011年拟建设龙泉生态庄园工程,庄园法人村长魏某某向千余名百姓集资,涉及金额超亿元,而后不能按期兑现。人民网“人民热线”记者今日从榆次区委宣传部获悉,区政府已就此事成立“处置龙泉、金海泉非法集资案件工作组”,公安机关介入调查。(11月20日,《人民网》)
村干部,是中国最小的官。小村官,大腐败,近年层出不穷、屡见不鲜。“村官”腐败,脏的是个人声誉,损的百姓利益,坏的是社会秩序,败的是党的形象。在实现伟大中国梦的征程中,小村官大贪腐给我们敲响了反腐路径的警钟。
“苍蝇”数量之多,分布之广,对基层的影响之大,让拍“苍蝇”的节奏必须慷慨激昂,铿锵有力,根本不能停下来,这是一场持久战、攻坚战。要拍就拍得彻底,拍出效果,拍出威慑力。“苍蝇”之害,怡害群众无穷,必须“群起而攻之”。
小干部大贪腐现象,损害了广大农民利益,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给基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要真正遏制“小村官大腐败”现象,就要加强基层干部,特别是村官的理想信念教育,补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钙”。同时要加强村务公开,让人民群众知晓国家补贴政策,主动参与监督。
一桩桩真实发生的“小村官”“大贪腐”案件,令人触目惊心,不仅直接伤害了群众感情,侵害了群众利益,更会降低党和政府在老百姓中的威信,激化干群矛盾,成为破坏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毒瘤”。而梳理探究一系列村官腐败的原因,我们不难发现,除了一些村干部自身政治素质不高,文化水平偏低,法制意识淡薄之外,更重要是对其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存在机制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到位等诸多问题。
因此,“小村官”也要“大监管”,不能让村级组织成为监管盲区。应从制度入手,对村委会及其组成人员,在选举、任命、履职、离任等各个重要环节,实行全程跟踪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决不能姑息养奸。同时,尽快完善相关立法,将村官纳入重大事项申报制度进行管理,构建起“小村官大监管”体系,防范村官贪腐案件发生。(文/孙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