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实现这个目标,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其中原则之一。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必须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
当前,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依然存在。这些问题,违背了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损害了人民群众利益,妨碍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
手中权力的大小与肩上责任的多少是成正比的,权力越大则责任越重。作为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不管你在哪个工作岗位,官位有多高,权力有多大,都是人民负于你的责任。你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负于你的,用来为老百姓服务的,而不是用来随心所欲、以权谋私、违纪违法的遮阳伞。对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老百姓痛心疾首,渴望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俗话说得好,“王子犯法,当与庶民同罪”,我们所生活的社会,应当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只有用法律和制度来规范和约束权力运行行为,建立长效机制,规范权利运行,让我们干部手中的权力真正成为为老百姓服务的工具,自觉遵纪守法,做到心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充分让权力在阳光下透明,用制度管理强化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才能真正的体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以,加强法治建设势在必行。
(文/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