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国税局为落马官员开证明求情一事引发网友热议。28日上午,滁州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接受人民网采访时表示,市国税局已成立调查组,由局纪检组长牵头赴凤阳县调查此事。据报道,持续了4年之久的凤阳县国税局系列贪腐案落下帷幕。凤阳县国税局大庙分局局长乔伟因犯受贿罪获刑10年,总铺分局局长巨世耀获刑5年。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县国税局曾专门开具证明,称两人在平时工作中表现突出,建议从轻处罚。关于开此证明的原因,凤阳县国税局局长熊道君近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主要是不想让家属觉得单位没有人情味,让他们心寒。”(人民网 12月2日)
对于开具证明,凤阳县国税局的答复是“家属找到县局,我们也理解家属的心情,开证明主要是不想让家属觉得单位没有人情味,让他们心寒。但他们的想法可能过于简单了,认为单位证明可以帮助减轻处罚。我们认为,功过不相抵,即便开了证明,也不可能影响到法院判决。”其实凤阳县国税局的负责人对于单位开具证明这一事的态度不也是想法过于简单。既然已经知道功过不相抵,可是为什么还要开具这样的求情证明呢?是想传达什么意思,是想体现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关爱。可是单位对于干部职工关爱,是指对于爱岗敬业、兢兢业业的干部职工应该给予关爱,对于违法违纪的干部就应该让其接受法律法规的处罚。还是正如一些网友说的那样,单位出面“求情”袒护贪官是另有“隐情”,怕“拔出萝卜带出泥”。
无疑凤阳县国税局为显示人情味,建议法院从轻处罚的行为十分欠妥,这样的行为让更多的群众心寒。(文/疯子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