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交通部门宣布,2014年底到期的15条(段)高速公路将继续收费,主要理由是偿还银行贷款。此前,新疆等地也对到期公路采取了延期收费。目前,全国10万余公里的高速公路中90%以上要收费。专家估算,全国高速公路一年收费在4000亿元以上。(12月1日,《新快报》)
长期以来,高速收费流向的不透明一直被外界所诟病。那么多的高速收费都去了哪里?是否都用来偿还贷款?还有多少贷款需要偿还?对于这些问题,相关部门始终“犹抱琵琶半遮面”,不愿向公众详细公示。
“贷款修路、收费还贷”作为一种公路建设方式,在一段时期内确实有效促进了公路事业的快速发展。对于这个政策,公众是理解的。但目前道路收费问题却成为了社会的热点、投诉的焦点。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有些公路管理部门不认真执行国家的政策和法规,只收费不还贷或乱收费少还贷的问题频频发生。
按理说,贷款一经还清,收费站就应撤掉。然而,有些地方的收费站一旦建起,就收费不止,成了永远也填不满的“无底洞”。《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30年。可现实中超过30年还在收费的公路在我国屡见不鲜。
公路收费还贷作为立法确认的公路建设的投资方式,在充分发挥其“解决资金投入缺口、加快公路建设步伐”功能的同时,还应受到相应的制度约束,从而防止形成垄断和暴利的腐败空间,决不能“有始无终”、“剑走偏峰”。(文/月幻逍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