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老百姓眼里,“老虎”与“苍蝇”的区别,也许不是涉贪官员的官职大小,也不是涉贪数额的多少,而是“老虎”距离很远,是一个“遥远的传说”,而“苍蝇”却随时在身边飞舞。所以,早有“老虎距离太远,眼前苍蝇扑脸”之说。近日,一个名叫马超群的“小官”屡受关注,他的职务是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供水公司总经理,但家中查出的现金达1.2亿元,黄金37公斤,68套房产手续……(摘自新华网)
老百姓经常直接受到腐败危害的多是“苍蝇”式腐败。一些基层人员,“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那些“大盖帽,两头翘,吃了原告吃被告”一类顺口溜,就是民众对小官胥吏腐败的鞭苔。
“小官巨贪”式腐败的产生是有原因的,一条“鱼”病了,是“鱼”的问题;所有“鱼”病了,就是水的问题。通过对“小官巨贪”这类案件的查处,可以看出现在主要是水的问题,如果现阶段我们还只是一味的去关注鱼,而对水的问题视而不见。所以说要惩治这类问题,我们需要“清水除臭”。
“苍蝇式”腐败,其特点是点多面广,直接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败坏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的危害之深之远不容小觑。小官之所以成巨腐,在于日积月累,在于手中握有权力、掌握着资源。在一定程度上说,只要掌握了一定的权力,同时有变现的可能,官再小也可以成巨贪,权力失去监督和制衡是“小官巨贪”的跟姐所在。笔者认为,只有在制度上进行制约,加强内部、舆论监督,给权力拴上“缰绳”,扎紧防范“小贪巨腐”篱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