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四川省纪委召开全省纪检系统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顺应反腐倡廉新形势,严格落实“三转”,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落实“三转”,这既是纪检监察机关自身的一次深刻变革,也是实现纪检监察机关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要切实把“三转”工作的部署落到实处,全面深化改革,用老百姓的话,叫该做啥做啥!
比如执好纪,问好责。这就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主业”,该做的。“执好纪”,作为执纪机关监督检查, 就是要针对苗头性问题有重点的组织监督检查,加强教育预防和刹风整纪,对违犯党纪政纪的人和事严肃执行纪律;“问好责”,就是要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和落实各项责任并严格追责;执纪而不“亮剑”,久而久之,纪律就成了“不通电”的“高压线”,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敢于、善于用好问责、惩处这把“杀手锏”。该做的不做,那是不作为!
至于转方式,那是职责明确了,机构与之匹配必然的,那也就成了该做的,不转,那才没法做了!
再至于转作风!要先正己后正人,这也是该做的,也是自保该做的。纪检监察干部是监督者、执纪者,如果自身不正,那凭什么监督别人?只有要严格要求自己,树立监督者首先要接受监督、执纪者自身要遵纪守法的理念,作好表率,这样才能牢牢掌握在反腐败斗争上的发言权。
只要该做的都做到,“三转”也就能够顺利促进改革向纵深发展,促使纪检监察机关更好地履行职责,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文/刺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