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6日凌晨宣布开除原政治局常委、原政法委书记周永康的党籍,并将其案移送司法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随后宣布,对周永康涉嫌犯罪立案侦查并予以逮捕,目前正进行相关侦查工作。周永康由此成为中共史上首位因腐败而落马的政治局常委级“大老虎”,打破了“刑不上常委”的惯例。(摘自凤凰资讯)
中央依纪依法处置周永康案件,对惩治腐败、打击职务犯罪,具有重大意义,会促使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履职;也使全社会受到一次重要的法治教育,让人们相信,随着法治中国建设的不断推进,社会将更趋于公平公正。换个角度思考,此案件对广大党员干部能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只有严惩腐败,才能保持党的纯洁性。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此次对周永康的查处,是对党和人民事业的高度负责,是对党的纪律的坚决捍卫,体现了法治精神,进一步增强了百姓的信心,同时也向国际社会展示了惩治腐败、建设法治中国的良好形象,是落实四中全会精神的生动体现,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强烈信号,有力地说明了尊重宪法和法律不是口号,而是实实在在的行动。
笔者认为,周永康案的出现既有其理想信念不坚定、宗旨意识淡薄等原因,同时也突出了干部人事、反腐倡廉等方面的制度、监督漏洞,把权力关进“笼子”,从根本上预防和杜绝腐败的滋生蔓延。(文/回忆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