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近年末,各地政府的年终考核工作又被抬上了工作日程。去年同一时间,中组部出台《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今后对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各类考核考察,不能仅仅把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率作为政绩评价的主要指标,不能搞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率排名。
我国改革开放三十余年来,经济快速增长,然而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中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其代价就是中国资源与环境的严重损坏。近日出台的《通知》,使得大家有一个共识,即单纯的依靠GDP来衡量政绩的时代已经过去。在以前的政绩考核中,经济指标占据了太大的份额,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领域比重太低。很多地方官员热衷于搞基础设施建设,拼命负债用投资拉动经济的增长,拆了又建,反复折腾,重复建设等一系列问题其根本原因,就在于GDP考核的推动。
《通知》同时规定,要对违背科学发展的行为实行责任追究,对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蛮干,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损害群众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造成资源严重浪费的,造成生态严重破坏的,盲目举债留下一摊子烂账的,要记录在案,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已经离任的也要追究责任。
《通知》的出台体现了中央在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上的新探索,通过转变地方领导干部执政理念推动发展方式改变的决心。原来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的粗放发展在考核上将被大打折扣,从而迫使各地加速优化产业结构转型。新考核方法既要看发展又要看基础,既看显绩又看潜绩,把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把这些不直观、难以量化却跟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环节纳入领导干部考核体系,不仅有利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同时也为广大人民群众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同时,我们也要客观看到,改变地方政府行为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除了优化调整政绩考核外,还需要多方面的改革支撑。例如,尽快明确中央地方事权划分,由此形成地方政绩考核的基础。除了优化调整中央对地方自上而下的考核外,还需要尽快建立和完善社会对地方政府自下而上的考核体系,真正转变地方政府职能,打造保障公平可持续发展的公共服务型政府。(文/李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