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国家信访局获悉,国家信访局最新制定的《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办法》将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办法》首次将群众满意度评价纳入信访工作考核,如果因群众不满意发生信访事项处理不当,工作人员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情节严重的按规定问责。(《新华网》,12月19日)
近几年,中央从上到下,严查猛治“乱作为”,一批“乱作为”者不但纷纷落马,而且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乱作为”现象得到初步遏制。然而,惩治“乱作为”容易,根治“不作为”要难,关键是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法规和政策措施,有的虽然也出台了许多个奖罚规定,若干条考核办法,但都是“软功”,甚至成为“纸上谈兵”,最后打“和牌”,皆大欢喜。
而且,一些党员干部面对与主流意识形态相左的奇谈怪论,视而不见、不敢表态;面对大是大非的重大理论问题,不敢发声、不敢亮剑;面对黑恶势力横行霸道缩头忍让,只想做“绅士”,不敢当战士,其结果是是非不清,引起人们思想的混乱,造成社会秩序的失范。
对此,必须大力推行领导职务行为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完善相关制度,防止和阻止党员干部“滥用或误用公共权力”的失职行为,从而加快推进高效政府、诚信政府和责任政府的塑造。
因此,要形成一种让“为官尽责”者升得了迁、让“为官不为”者过不了关的好机制。要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为勇于改革的干部打气。应该树立正确的导向:有为才有位,而不是有资历就有位,甚至是不出错就有位;不能做事越多风险越大,让不干事的人安安稳稳,让干事的人“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文/李莫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