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破除“双轨制”的改革终于有了确切消息。昨天,国务院副总理马凯代表国务院向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称,机关事业单位与城镇职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公务员养老保险由单位和个人缴费。(人民网 12月24日)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养老金“双轨制”的退休制度。这项政策是显失公平的,带来了一系列问题:拉大了企业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经济差距;造成了“高烧不退”的“公考热”,搅乱了就业秩序;同时严重的违背了“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使“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成为一句空话,影响了党的形象与政府威信。在建设和谐社会、践行群众路线的今天,养老“双轨制”已成为阻挡公众追求公平、正义的“顽石”,必须搬掉。
如今养老保险破除“双轨制”的改革终于得以实施,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但是如果就事论事,就解决双轨制问题谈如何破除双轨制,只会使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走向死胡同。因为,破除双轨制的核心,根本不在养老制度,而在人事制度,在于能否打破公务员的终身制。企业员工因为国有企业的改革以及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已经基本破除了终身制。而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作人员也应改革人事制度,才能从根本上改革养老保险制度。
2010年,深圳进行的公务员聘任制试点工作,便是一种进步,改变了一种理念,使公务员由一种“身份”向普通工作人员过渡。 这有利于打破“铁饭碗”,提高行政效能,同时也打通了机关和企业间的人员交流瓶颈,促进公务员的合理流动。新人固然可以这样办,但是要想让全体公务员,特别是在职的委任制公务员都实行社会养老,那我们在人事制度方面的改革还任重道远,还需要更多的探索。
在这项艰巨的改革中,决策者始终要着眼于社会公平,广泛听取人民呼声,拿出符合绝大多数人利益的方案,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公平正义。(文/西北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