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辰皓:信息公开,为政府“史上最佳”点赞

时间:2015-01-19 09:11:12 彩讯新闻网

2014年12月下旬,中国政府网在首页挂出专题,总结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还邀请网友对各省各部门信息公开的实绩点赞。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出具报告梳理上述公开信息,赞许各省、各部门初次公开成果之余,也指出此次公开略嫌亮点不足,主因在部分政府及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确实缺乏内容,体现在总结上就是“寥寥数语,底气不足”,或停留在“表扬与自我表扬”之上。(人民网,2015年1月12日)

信息公开是指政府和各种组织机构向公众公开或开放自己所拥有的信息,使其他组织机构和公众个人可以基于任何正当的理由和采用尽可能简便的方法获得上述信息。推行政务公开是打造阳关透明政府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加强政府同民众的信息对称,推动依法行政,提升政府公信力。这“破天荒头一遭”体现了政府积极构建服务型政府的决心,值得为这“史上最佳”点赞。同时,“寥寥数语,底气不足”,停留在“表扬与自我表扬”之上的问题也是我们政府在信息公开过程中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首先,政府信息公开应明确权利义务。政府信息公开是由公民获取政府信息权为基础,而不是政府的权利而定的。公民享有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毋庸讳言,长期以来养成的“衙门”作风,消减了政府的服务性和官员的公仆意识。虽然八项规定和整治四风效果明显。但 “官本位”的“顽疾”还没有完全消除,政府要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急需扭转这一错误观念,让公民的知情权回归本位。

其次,政府信息公开应贴近民情民意。分清公开的对象,用民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信息载体,实打实的讲成绩,说不足,不搞“假、大、空”。不搞坐而论道,要有数据、事例支撑。说什么、讲什么都应是群众想知道的,多讲讲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方法,少讲讲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多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少一点表扬与自我表扬。

最后,政府信息公开应经得起检验。一方面要经得起时间的检验,对与承诺的事项要要格督促落实,对改进的不足要及时通报结果,不能只写在纸上,挂在网上。另一方面要经得起群众和媒体检验,数据事例要真实,不胡夸、不杜撰,要经得起的推敲。

政府信息公开是公众了解政府行为的直接途径,也是公众监督政府行为的重要依据。只要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地完善和发展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细化公开工作标准,才能更好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构建“民本位”服务型阳光政府。

(文/黄辰皓)

编辑: 来源:彩讯新闻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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