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全市设置双派驻机构48个,单派驻机构27个,75个市级部门(单位)均有派驻(出)机构,实现了纪检监察机构“全覆盖”,确保了党内监督无盲区。(2015年4月21日 人民网)A-
2015年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建设指明了方向。成都市此次设置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不仅是贯彻落实该意见的重要举措,还是聚焦反腐倡廉中心任务,突出督促监督办案主业的重要手段,更彰显了成都市狠抓反腐倡廉建设,巩固监督成果、树立监督权威的决心和信心。在各部门(单位)履行监督职责的干部由市纪委监察局直接领导,不隶属于受监督部门是该项措施的一大亮点。
要想该项措施充分发挥作用,起到更好效果,笔者认为至少应在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在明确职责上下功夫。派驻的纪检干部一方面要找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参与到部门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的过程中,牵住最可能引发贪腐的 “牛鼻子”,让纪检监察工作更有力、更有效。另一方面要将纪检监察工作与所在部门的中心工作相结合,正确行使监督权力,做到工作到位而不越位,让自己的工作充分服务于部门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在干部培训上下功夫。要加大派驻干部在财务、工程项目建设等领域的培训,要求派驻干部熟悉所在部门业务,防止外行监督内行,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权威性。三是在干部管理上下功夫。片区协作组要加强对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工作的检查指导,建立派驻工作制度,明确派驻工作的职责、权限、内容和程序,同时加强派驻机构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打造政治素质过硬的干部队伍,严防“灯下黑”。
总之,成都市的该项举措,是加强党内监督,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重心下移的积极探索和有益尝试,值得充分肯定,相信只要加强规范、持之以恒、形成长效,就一定能够起到积极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