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理想不敢负责的司法官走了是好事

时间:2015-04-30 09:14:57 彩讯新闻网

 

  终身负责制带来新挑战 云南部分法官检察官离职现象引关注。原标题:终身负责制带来新挑战。今年4月前后,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王珏和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李媛,先后辞职加入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在当地司法系统引起了广泛关注。专业人才流失触动社会神经。事实上,一些基层单位司法专业人才流失问题由来已久。2014年,仅云南省文山州丘北县人民法院就有3名法官调动到其他单位。(人民网4月22日)

  司法公平,是维护社会公平公正的基石,是保证人民根本合法权益的国家意志。在社会发展过程在中,总是不断的产生各种各样的矛盾,从个人情感矛盾到经济矛盾,再到个人和社会组织之间、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之间的经济矛盾、利益矛盾等等。这就构成了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阻力,只有及时公平的调节好这些矛盾,才能够让社会在正确的政治、经济和法律轨道上运行。

  调节社会各种矛盾,需要国家从制度上进行系统的设计。在社会矛盾的调节中,国家设置了各种社会调节机构,政府调节机构,如乡村、社会的调节委员会,再到基层政府的调节办公室、信访办公室、还有司法服务所等等。这些都是软性调节,是通过做思想工作,进行谈判时的调节。但是有些社会矛盾,是不能够通过软性调节来实现的,如刑事案件、一些无法调节的矛盾等等,这就需要司法审判这样的硬性调节手段。

  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是每个公民的基本诉求,在各种软性调节方式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时候,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必然选择司法途径。这个时候,就是国家的司法机关作用体现,也是人民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最后希望和最后手段。司法公正,是维护人民群众和社会组织合法权益的基本条件,更是维护社会公平秩序的基本条件。

  司法不公,肯定会造成裁决不公平、不公正,更会让遵纪守法的人的利益严重受损,让违法者获得不法利益。国家的权力属于人民,体现人民意志的就是国家的各种强制机关。司法机关是强制机关的一种,打造公平和公正的强制司法机关,才会维护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塑造社会遵纪守法的法治环境,而这也是最简便和最有效维护人民合法利益的途径。

  建立廉洁高效清正的司法官队伍,让这些检察官、法官遵守人民的利益和意愿,有捍卫法律威严和尊严的理想和信念,这样的司法机关公平公正才是真真切切的。没有理想、不愿承担责任的司法官员,必定是司法腐败的后备军,这样的司法官,走了更好。

编辑: 来源:彩讯新闻网综合
0
上一篇:部门有真情维护劳动者权益有实效 下一篇:信访积案处置需要更多法治精神
  联系方式     供稿服务     关于我们     版权声明     友情链接     合作伙伴  

  Copyright @ 2001-2013 www.caixun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彩迅新闻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登新闻、资讯等内容, 均为相关单位具有著作权,转载请注明出处

  未经彩迅新闻网书面授权,请勿建立镜像 联系我们:  lianxiwomen@001073.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