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不力,约谈再鞭策

时间:2015-06-19 09:44:21 彩讯新闻网

 

  四川省环保厅日前分批次对广元、雅安、宜宾3市22个区(县)环保局长进行了约谈,要求严格整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和违法行为。 (摘自人民网)

  这种严厉的约谈,一定会让这些的地方环保局长们,如同芒刺在背、坐立不安。这些平时在单位说一不二的部门一把手,被上级部门点名谈话,等于是直接告诉他们,工作存在职责不清、落实不力、执法不严的情况,等于直接否定了他们自认为还过得去的环保执法工作。

  党的十八大后 ,党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十分明确的要求,“美丽中国”被正式写入了十八大大工作的报告之中,需要加以落实。这就让一直被群众所诟病的环境保护工作一下子凸显了出来。以前那种执法偏软、偏弱的情况,不能够适应新时期国家和人民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在发展中保护”这种环保给经济发展让路的理念,也被“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所代替。严格执法、执行严格的环保法律法规,成为扭转环保工作被动的不二选择。

  然而,现实之中,由于管理体制和机制的问题,各级环保局长任命权属于地方,这客观上存在着地方环保局长只能够围着地方施政理念和方向跑腿、说话。地方主要领导干部如果仍然坚持抱着GDP理念不放,一味抓着污染项目要上,这些地方的环保局长们,又怎么敢于坚持拿着环保法律法规去给地方主要领导说事呢?

  去年,环保部出台了《环保部约谈暂行办法》,对环保约谈的定义、对象、情形、约谈的形式和程序作出了详细的规定。被环保约谈,说明了一个地方的环境保护问题出现了突出性的问题,需要认真加以解决。环保局长被约谈,间接说明了地方在环境保护工作上存在很大问题,彰显了地方政府执政理念的偏颇。这种警示性约谈,明明白白告诉了地方主要负责人,必须重视环境问题,必须全面整改出现的环境突出问题,否则,下次约谈的就不仅仅是环保局长们了。

  保护环境,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共同努力。而环保执法工作,则需要环境保护部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现在,新的《环保法》已经实施半年了,在新的严厉的法律法规面前,被约谈的环保局长们,应该认真反思自己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振作精神,拿起新《环保法》的法律条款,严格执法,认真解决执法不严、执法不力的情况。把保护群众环境权益落实在严格的执法之中。

编辑: 来源:彩讯新闻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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