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要静下来学习,不然就跟不上节奏了。”对于井研县交通运输局船检股股长熊伟来说,现在感到学习压力很大。6月3日下午,熊伟在处理日常公务的同时,还见缝插针地翻看了今年3月施行的《航道法》。(摘自6月11日四川日报)
我们国家在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而社会主义新农村则是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20字方针展开的。在如今的法治建设下,学好法、用好法不但是干部应该做的事,也是群众应该去学习的事。但是在农村,普法却并不容易。
随着农村经济多元化的开展,农户各自为政,自由活动空间较大,集体观念逐步淡化。农村人口居住分散、交通不便,年轻人在外打工,家里就只有老弱妇孺,普法宣传难以在农村集中开展。
农村基层政府普法意识淡薄。一些农村基层干部在经济发展的进程中,过分重视经济发展,而忽视法制宣传教育,有些干部习惯于“上面怎么说,下面怎么干”,不去认真研究政策和法律,自身都缺乏法律知识,这样直接导致的后果是依法办事意识淡薄,导致农村矛盾增多,群众上访增加,不利于社会稳定。农村普法有些地方政府就只是“走过场”“做面子”,以应付上面检查,并且普法方式落后老套,不接地气,无法受到群众的欢迎。
干部学法,可以更公平的处理百姓问题;群众学法,可以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合法保障。群众心里有了法,就知道如何运用法去维护自己的权益,不盲目,不随从,有了法,就不会孤立无援。
农村普法,任重而道远,并不是一时之举,也并不是一辆宣传车,一幅横幅,一张展报,一堂法律讲座就可以搞定的事,它需要我们的政府干部真正的重视起来。当人人心里都有了法律这杆秤,我相信,社会也会更加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