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原市委书记张笑东受贿案日前在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张笑东的犯罪事实主要集中在“卖官”。在给其行贿的33人中,28人来自党政机关,主要都是为了升迁,而张笑东收受的贿赂全部都是现金。(9月27日 新华网)
受贿所得现金既没有退回,也没有放在家中。除20万元用他人的名义存入银行自己保管银行卡之外,其余的现金都是交给他的司机或者朋友,甚至是行贿者本人代为保管。受贿只收现金,这不难理解,如果收的是银行卡,在银行会留下资金流动痕迹,并留下直接证据。行贿的也十分理解贪官的“难处”,故都心照不宣的达成某种默契。贪官收到的大量现金又不敢存银行,绝大多数贪官都是自己悄悄藏匿起来,害怕第三者知晓。但张笑东却另辟蹊径,把受贿所得现金交给他人保管,既不打收条,也不规定还款时间,也不收利息,种种迹象表明他对钱似乎“不太重视”。这种既贪财却又不“惜财”的双重性格折射出了什么?
张笑东真的就比其他贪官超脱吗?贪的境界真的比其他贪官高吗?对钱真的那么淡然吗?兵法曰:实则虚之,虚则实之。他敢于把受贿所得现金交给他人保管,就不怕被保管方“黑”了。只要他在位一天,权力就是最安全的保障。保管方不但不敢黑了“他的钱”,而且还会更加小心、稳妥的代其保管,因为他们的人生、仕途、财源等等都掌控在他的手中。
把受贿所得的现金交给他人保管,一方面是为了转移财产和他人的视线,可以更安全的隐匿赃款,预防某一天东窗事发,还有可能保存一定的财产。另一方面其实就是一种“自我心理暗示”:钱全部在别人手里,自己没有藏匿家中或者占用,以告慰心理的某种不安与忐忑。其实就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的表现。
张笑东为他人的升迁收受贿赂,属于典型的“卖官”。一些地方的买官卖官滋生的贪腐不仅侵蚀了党的肌体,而且还破坏了政治生态的某种平衡,对社会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无论将赃款以何种方式保管,无论采取乾坤大挪移还是凌波微步转移或者藏匿赃款,都将逃不出正义的“火眼金睛”。(文/一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