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监督的发债必然藏污纳垢

时间:2014-10-13 16:34:50 彩讯新闻网

 

  近日,地方债新规落地,一时成为热点。对延续多年的地方债务痼疾来说,这则新规不啻一剂治本猛药。而从基层治理的微观视角打量,发债新规疏浚的,不止于债务资金的流向,更有对治理者发展观、政绩观的矫正,若真能落地生根、兑付承诺,当能为从政之心打开一条“明渠”。(《新华网》,10月13日)

  修订的预算法允许地方发债,欠债还钱的事,放到台面上来。发债新规,进一步就发多少、干什么、谁来还,给出明确的说法。并且,“地方政府对其举借的债务负有偿还责任,中央政府实行不救助原则”,中央不再为地方“埋单”,从根子上堵住了“虱子多了不痒,帐多了不愁”的歪念想。

  离开监督的发债必然藏污纳垢。不少地方,画个圈就给钱,几乎成了“潜规则”。比如那个“官跑跑”的洛阳副市长,起底之后发现,当年与地产商打得火热,利用说不清道不明的融资、投资,在小县城里搞“百栋高楼”的新区,3年间疯涨近7倍,滋生了拆迁、工程一系列腐败。控制项目规模,压缩公用经费,特别是相关的审计、金融监管跟上来,对杜绝假发展之名擅权谋私,形成有效的遏制,乃是新规的公信力所在。

  按照财政部测算,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约有12万亿元。这只是笼统的情况,实际上个别地方和城市,过度举债,陷入发展困境,风险很大。地方政府有需求,中央又不让举债,所以就产生了各类举债主体,包括通过平台公司、企事业单位来举债。举债渠道多元,成本高,而且脱离监管。如果这类问题不解决,将来就会有区域性、系统性的风险。

  因此,必须完善债务报告和公开制度,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统计报告制度;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严格限定地方政府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把地方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建立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等。(文/刘星雨)

编辑: 来源:彩讯新闻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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