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陆续公布的2014年中央巡视组第一轮巡视整改情况通报显示,14个被巡视的对象中有7个地方和单位出现干部亲属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新华网》,10月22日)
党政干部的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和掌握资源与权力的不平衡,不仅会严重破坏市场经济法则,导致市场竞争的不公平,而且会严重导致腐败的滋生蔓延,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中纪委曾提出“省(部)、地(厅)级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不准在该领导干部管辖的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的要求。因此,治理党政干部及其配偶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要以人为本,搞好教育。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政干部学习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搞好正面典型教育,加强警示教育,引导党政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从思想上认识到违规经商办企业的危害性,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守法意识,主动退出利益格局,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要完善制度,强化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党政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属个人重大事项,必须向组织汇报并征得同意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同时,严禁公务员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严格考勤考核,坚决禁止停薪留职或留薪留职,使党政干部没有时间和精力去从事经商办企业活动。
要强化监督,严肃查处。设立举报监督电话,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组织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人大政协监督的作用,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要坚决查处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嫌违纪的,要给予纪律处分;对构成违法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文/李莫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