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2015年国考报名将进入最后两日。截至22日17时,已有77万人通过报名审核,最热职位的竞争比例达1788.5:1。相较于往年,目前国考报名总数与竞争比例均呈“双下降”态势。(《新华网》,10月23日)
回顾近几年来各地“公考”的持续升温,每年都会创下当年的报名人数最高值。但是自从“八项规定”实施后,网上相继出现公务员自晒工资条,对广大群众大吐苦水,这也造成今年的国考报名出现“双下降”态势,从一定程度反映出公务员的“光环”有所减弱,意味着一直发烧的“公考”,终于开始降温,但是针对这一冷热变化,我们仍需客观理性地看待。
公务员考试录取制度是一种国家层面的人才选拔制度,是确保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的基础性法律制度。所以,公务员考试录取不能面向不同的行业和地区分配指标,也不能简单地等同于高等院校的专业技能考试制度。
要坚持公平选拔原则。一方面要求从制度上改变过去那种面向大城市、大专院校毕业生的考试录用标准;另一方面要求在法律规范面前人人平等,不能为了照顾某个特殊的群体而人为地放宽标准。
要坚持民主选拔原则。如果公务员选拔变成了考试选拔,那么,公务员改革就会回到古代社会那种“八股取士”的老路上去,就会出现方向性问题。通过考试选拔公务员,不是考试定终身,而是要在资格考试的基础上,建立一种面向选民的选拔机制。
要坚持公开选拔原则。现在,我国个别地方的公务员选拔考试中,所有上榜考生均为当地领导干部的子女。这说明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边际效用正在递减,负面效应正在显现。要想改变这种暗箱操作盛行的状况,必须尽快建立公务员分类管理体制,把考试录用制度的负面效果降低到最低程度。要把秘密考试与公开录用有机结合起来,防止一些人避开公务员公开选拔制度,依靠间接方式获得更高一级的职务。(文/李莫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