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阅读了四川省纪委、监察厅编撰的24件典型违纪违法案例——贪官《忏悔实录Ⅱ》。按照典型性、深刻性、可读性原则,重点剖析了发生在基层的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挪用资金,以及涉及“四风”问题,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典型案件,深入浅出的点评,涉案人员的深刻忏悔,以案说纪、以案明法,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警示教育意义,达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效果。
古语说:“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书中披露出的已查处的大量违纪违法案件表明,不论是“对信念不能坚持、对诱惑不能抵挡”、“把全力当成自己为人民币服务的工具”、“金钱惹人喜爱、金钱害人害己”,还是“严重缺乏程序意识、依法依规意识”、“忘了要为民理财、依法理财”,昔日的领导干部走上犯罪道路大都有一个从小到大、由量变到质变、从苗头问题到突出问题的蜕变过程,但就其根本原因是就在于个人放松了理论学习,放松了个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理想信念发生了动摇,与党的为人民服务的群众路线宗旨完全背道而驰,最终败在权利、金钱和美色面前,沦为了历史的罪人。而利用这些被查处的典型腐败分子的事例来教育在职的党员领导干部无疑是一种非常有效的警示做法。他们如今的下场恰好是帮助在职干部算清腐败成本的直接教材。可以取得“一人生病,大家吃药”“别人交学费,自己受教育”“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效果。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未雨先缪,防患未然,腐败案件虽然千差万别,但总有些内在的一般规律可循,通过“前车之覆”琢磨“后车之鉴”,把别人的教训变成自己的财富,就可以少付出代价。
自从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在党中央强力反腐的行动之下,确实让一批批腐败分子受到了党纪国法的惩处,形成了强有力震慑,但是,腐败滋生的土壤仍未从根本上铲除。为了形成长效机制,各级党委、纪委也用了不少心思,一方面强力打击,另一方面进行教育,以尽快形成干部不想腐、不愿腐、不能腐的政治生态环境。其实,许多党员干部在上任之初并不想腐,只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思想意识逐渐下滑,对于腐败的警惕性降低,特别是对腐败的违规成本认识不到位。总认为别人都能腐败,自己为什么不能。总认为腐败分子很多,再查也查不到自己的头上。一旦打开了贪腐的大门,胃口也就会越来越大,最终达到无法收场的地步。在党中央对腐败分子绝不手软的情况之下,只要走上了这条路就不可能有好的结果,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这些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远离腐败。
“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以反面典型事例让游走在贪腐边缘的党员干部们及时悬崖勒马,在工作和生活中不断强化自身廉政意识、坚定理想信念、规范自身行为,筑牢廉政防线,正确对待履职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点,防微杜渐,才能有效遏制腐败的发生。(文/梅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