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刑法的不断修改,符合人权保障、惩治腐败的价值取向,完善了现行刑法体系,彰显科学立法,推动依法治国的深入。(10月28日,人民网)
有良知才会有党性,才会心中装着群众,才能无私无畏,才能浸透人文精神。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抓一抓会好转,松一松就会反弹。党员干部身为人民公仆,应当怀着一颗对党负责、体恤民苦、公仆办事、清廉为官的良知想事、谋事、干事,要坚守良知刻,把握好个人习惯的“方向盘”,用实际行动反对“四风”。
坚守良知刻是防治腐败现象的精神屏障。在同样的环境和条件下,有人以权谋私,有人则秉公办事,其中个人的内在主观心理因素起着关键作用。党员干部要坚守良知,就会把廉洁自律精神内化为道德自觉,在思想上可筑起一道反腐倡廉、拒腐防变的坚固堤防,形成一种廉洁自律的行为和习惯,就能坚守那份安心、坚守做人的尊严、坚守社会的公德,才能书写人生的盛世华章。
坚守良知刻是树立良好形象的基础保障。良知是优良作风的“主观驱动力”,当从政者忘记了应有的政治良知时,就会养成坏的习惯,积久会形成坏的风气,必然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必然败坏执政者的形象。党员干部把良知刻在必里,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把改进作风化为具体的行动,自觉维护好党和政府的形象。
坚守良知刻是提高道德素质的内在动力。现在转变作风的强大势场已经形成,以往那种“吃点喝点拿点不算什么”的看法、“送月饼贺卡年货节礼乃人之常情”的认识得到纠正。目前正处在行为向习惯转化、习惯向自然迈进的当口上,党员干部要做到自警自省,把好习惯的“方向盘”,心不动于红利之欲,手不伸于物流之诱,目不炫于七色之惑,一点一滴去改变,从内心形成符合群众利益的良知。(文/侯耀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