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晚,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军事检察院对中央军委原副主席徐才厚涉嫌受贿犯罪案件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同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布。决定强调,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坚决遏制和预防腐败现象。(摘自凤凰资讯)
时下,正直党中央查腐败、正风气之时,纪检监察机关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相继查处了李春城、刘铁男等一批省部级高官,法院公开审理了刘志军、薄熙来等一批大案要案,全国各地正掀起一场轰轰烈烈的反腐倡廉、纠正不正之风热潮,彰显了中央从严治党、严惩腐败的决心和力度。
中央的强力反腐让官员受到强烈震动,在约束贪腐行为方面颇见成效。在打贪反腐成绩斐然的同时,另一种声音则变得愈加强烈,那就是对建立反腐长效机制的呼唤。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常委周永康、中央军委原副主席徐才厚贪腐行为的被揭露,一批身居高位的国务院部委贪腐高官的被曝光,以及诸如山西省省级高官中大比例的违纪贪腐,更触发了全社会的反思。
无论反腐的形势多么严峻,反腐的需要多么迫切,“运动反腐”和“权力反腐”都不如制度反腐的作用持续长久和稳定。要坚持惩治和预防腐败两手抓、两手硬,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这始终是反腐败斗争的重点。用制度约束权力,通过深化体制改革,合理分解权力,优化权力结构,在法治框架下查处腐败,使反腐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文/回忆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