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制造这一清廉假象的安徽省六安市政府原副秘书长魏力生因涉嫌受贿犯罪,被六安市金寨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新华网》,11月19日)
其实,早在廉政账户出现之初,就不缺乏质疑的声音,而且在各地也曾经发生“围城效应”,认为其只是一种权宜之计,存在“廉政账户”成为“退赃账户”的争议,迟早会被取代。但就我国目前这种特定情况来看,廉政账户的措施还是应该得到高度肯定,它可以鼓励受贿人员通过这个渠道挽救自己。
不过,有舆论认为,廉政账户的设置,不能成为干部贪腐的“安全岛”,让部分干部陷入“只要上交红包,就可以免责”的认识误区,从而对“收红包”更加“有安全感”。而在实际操作中,如何科学管理、使用廉政账户资金也值得关注。
要严格执行礼金礼品上交制度。党员干部对因各种特殊原因未能拒收、难以退回的礼金礼品,必须主动上交纪委监察局,并取得相关凭证。对个人上交的礼金礼品,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应建立工作台账,在15日内将所得款项存入相应的廉政账户。
要加大廉政账户的管理监督。由各级纪检部门负责日常管理,财政部门、人民银行为监督检查机构,按职能分工负责监督管理。对廉政账户只存不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查询廉政账户。实行每月一次与银行对账、统计,每季度一次集中结算缴入同级国库。
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决拒收拒送礼金礼品。加强廉政账户的宣传,并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对违规用公款赠送礼金礼品的,违规收受礼金礼品不在规定期限内上交的,经查实后,一律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或者组织处理。(文/李莫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