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黄宗信、黄继红、杜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企业和个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接受礼品、礼金,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违法犯罪。(《新华网》,11月19日)
管子有云:“有道之君,行治修制,先民服也。”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制度是办好一切事情的前提和保障,若只建制而不执行,那么要制度又有何用?时下,经常看到一些地方和部门热衷于出台新制度新规定,大到党纪政规,小到作息安排,有的还把制度编制成册或挂在墙上,不可谓不尽善尽美,但对制度执行得如何却不大关心,让制度在无形中成了“写在纸上”的台账、“挂在墙上”的摆设、“念在嘴上”的形式。
有制度不执行或执行不力,比没有制度更可怕。“建立”与“执行”好比制度的“两条腿”,制度执行这条腿迈出的步子要更需坚实稳重。如果制度长期得不到有效执行,就会在无形中引发“破窗效应”,人人都会视制度为无物,逾规逾矩、践踏制度,制度威信将不复存在。
按章办事、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制度才会有效力、有威严、有用武之地。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真正的好制度,就应该是那些在长期不折不扣执行过程中,内化为系统内每个个体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制度贵在建立,难在执行。不可否认的是,每一项制度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难免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阻力和困难,但无论何种理由都不能成为不抓制度执行的藉口。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各地各部门为确保活动开展的扎实有效,纷纷出台相关制度措施,这一点自然是好的,但更重要的还是真正拿出“诸葛亮挥泪斩马谡”的决心和魄力,下大力气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让制度既完善健全、有的放矢,又执行到位、掷地有声,切莫让制度成了“稻草人”。(文/李莫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