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沦陷”“按岗分赃”:海关“守门人”怎成“放水人”?——深圳沙头角海关现惊人腐败窝案。(《人民网》,11月18日)
其实,每每出现腐败大案,我们都可以在纸媒、网络上读到一些反思性的文章。但为何监管部门又屡屡后知后觉了?分析原因可归纳为:腐败者放松思想改造,政治行为上“失控”;组织上没有严格把好用人关,有“失察”之虞;虽有制度,但没有落实到位,显得“失效”。正是因为这“三失”,造成了权力上的腐败。
“权力,不管它是宗教还是世俗的,都是一种堕落的、无耻的和腐败的力量。”由此可见,任何形式的权力都具有一种天然腐败的共性,而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制度约束、舆论监督、势力制衡,只能遏制权力腐败的走势,弱化权力腐败的破坏作用,但绝不可能改变或虚化权力腐败的天性。而“把权力者关进笼子”更是对“权力腐败论”做出了颇为形象的诠释。
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如何加强自身建设、应对各种复杂局面是当前必须面对的严峻考验。我国正处在改革的“深水区”,利益格局不断转变,各种诱惑以各种形式加大对党员干部腐蚀力度,并形成了包围攻势,能否顶住各种诱惑的侵袭,关键看党员干部自身抵御侵袭的主观能动性如何,是否真想抵御、还是虚与委蛇,是否关上诱惑侵袭的大门拒之门外,体现了党性、素质、作风是否过硬。
同时,还要建立完善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为党员干部筑起一道又一道防护墙,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不留死角,使得权力的行使真正做到客观、公正、公平。(文/李莫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