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制造这一清廉假象的安徽省六安市政府原副秘书长魏力生因涉嫌受贿犯罪,被六安市金寨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新华网》,11月19日)
廉政账户本是一个供党员、干部上交其收受的无法退回或不便当面拒绝的现金、有价证劵的专用账户。其用意是让党员领导干部通过上交其收受的“无法退回”或“不便退回”的现金、有价证券,促进自身廉洁自律,挽救濒临犯罪边缘的党员干部。现已被当成我国反腐倡廉的新举措,在全国迅速普及开来。
廉政账户主要是从预防腐败角度出发的一种制度,其目的是开通一条腐败官员自我挽救的通道,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被动受贿”问题。更何况,“廉政账户”并非反腐防腐制度建设的全部,而只是一种补充,它作为一种内部的监督和处理,从微观上来说是一种体谅人性弱点的做法,这样一个非常细微的心理影响,会有助于社会个体的自我完善。
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廉政账户的负面效应。部分领导干部在听到风声之后,觉察到上级正在进行调查时,就会立即把受贿所得转入廉政账户,或者是做做样子,造成收一部分、留一部分的现象,这都是反腐中不可取的,是必须要严肃制止的。
对此,要坚持法治反腐,在全国形成统一的廉政账户制度,从法律角度进行纪律性规定,对于受贿处置,必须依法办事,任何机构不得擅自对涉嫌触犯法律的作出法外“除罪化”处理。要发挥廉政账户的作用,严查领导干部“截留红包”现象,在制度上彻底堵塞廉政账户暴露的漏洞。(文/李莫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