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犯罪无关国别、制度、种族,它是人类社会的毒瘤,侵蚀着各国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发展成果,必须努力铲除一切形式的腐败行为。中国的反腐败工作只能成功,不能失败。在新的国际形势下,针对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的有利条件进一步增强,中国愿意同国际社会一道,继续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各国领导人达成的共识,进一步编织反腐败追逃追赃的国际法律网络,强化司法执法合作,推动重点案件取得进展。(2014年11月27日,《人民日报》)
从反腐败的视角看,人民群众是腐败的最大受害者,反腐败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息息相关;人民群众对腐败现象最痛恨,是反腐败的主体和主力军;人民群众对反腐败的成果感受最真切,是反腐败工作成效最权威的评判者。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来监督制约权力,是执政党防止权力腐败和蜕变的最现实的动力源泉。
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是我国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全方位、多层次地开辟群众参与的渠道,既为群众的政治参与创造了更多的便利条件,又为反腐倡廉建设打开了新思路。
腐败是跨越社会制度的全球性顽症,世界各国在反腐败斗争中采取了许多办法措施,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经验。开展反腐败国际合作,对中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一直以来,中国以开放务实的态度吸收国际上成功的反腐败经验,通过加强国际合作,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从长远角度看,反腐国际合作对中国法制的健全以及各项改革事业的深入开展都具有不可估量的意义。
围绕当前我国反腐倡廉工作的主要任务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共同研究对策,有利于总结我们反腐倡廉建设的经验,有利于结合我国实际探索加强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从理论和实践上深化反腐倡廉建设。
这是中国基于历史逻辑与现实动因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中国参与国际机制战略在反腐败领域的具体体现,也是中国反腐倡廉建设的必然走向。(文/孙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