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机关作为执法司法机关,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热潮,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确保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更好地肩负起实践者、推动者的责任。(《新华网》,12月2日)
依法治国就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而不是依照个人意志、主张治理国家;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的活动统统依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
过去改革给人的印象是,改革难免突破法律,等这项改革成熟之后,再把改革的经验规定到法律中,这被称为“先破后立”。这与法律法规的滞后和不健全有关,部分改革不得不以突破法律的方式推进。在这一背景下,进行全面改革才是改变的新途径。
“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在当前飞速发展的改革时代,人民更加期待公平正义,而“让人民群众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也是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是要以人民的期待为导向,以法治巩固人民主体地位、维护人民合法权利;在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中,把法治精神融入规范社会行为的核心价值观,为建设法治中国打牢群众基础,给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注入澎湃动力。
“万事皆归于一,百度皆准于法”,我党坚持不懈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不仅会推动我们这个伟大民族不断砥砺前行,也必将会让中华民族在现代化征程上拓展更加广阔的法治天空。(文/李莫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