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3日,衡阳市召开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共有527名市人大代表出席会议,在差额选举湖南省人大代表的过程中,发生了严重的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的违纪违法案件。2014年11月7日,湖南省委在长沙召开衡阳破坏选举案调查处理情况通报会,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湖南衡阳破坏破坏选举案处理情况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精神。(2014年11月《湖南日报》)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赋予人大代表行使各项权利和义务。而衡阳在此次人大选举过程中,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视《宪法》于无物,视法理于无物,可见,他们如果真正当选,那就不是来为人民服务的,而是为自己来牟取私立的。人大代表代表的是地方各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为各级人民办好事、服好务的。人大代表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当前的国家倡导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用“法治”代替“人治”。因此,要扎实推进法治,要让人大代表依法履职,为民办事,可谓任重道远。
在此次事件发生后,衡阳各级地方政府的不作为更是滋长了这一歪风邪气。我们不可否认,只要是人,就会有欲望,就会用无穷无尽的念想。但若因此就拿手中的权势去牟取私立,那么于国于民而言不但是黑暗,更会毁了自己的一生。锒铛入狱之后,或许会让人忘记你的存在,但之前做过的错事,却可能让自己终身难忘。故而,正本清源,为人清正,为官清廉,才是我们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应有的准则。别让金钱与名利玷污了自己的双眼,要知道,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我们的国家,应是充满活力的国家;我们的民族,应是充满希望的民族。别把权利当做“护身符”,只要你身为人民的代表,就是要为民做主。尽管你不能当一辈子的人大代表,但百姓的诉求却是无止尽的。让百姓的生活过好了,过活了,过实在了,你才会不负党和国家的重托。心与心相接,爱与爱相连,我们与群众的血肉情定会在这不停地探索中延续下去,直到永远。( 作者/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