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华志刚在澳大利亚培训期间,率团观看淫秽表演,率团到赌场参观,利用职务之便,借用原下属企业参股公司车辆,授意下属人员以会议费名义套取财政资金15.7万元用于单位其他支出,决定给予华志刚开除党籍处分,建议依法罢免其市人大代表职务。(《新华网》,12月19日)
一直以来,“三公消费”问题着实吸引着人们的眼球,也成为广大群众茶余饭后讨论的话题。每当人们议论至此,往往就会和腐败问题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巨额的“三公消费”不仅仅给国家的财政带来巨大负担,其衍生的腐败和不正之风也已经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败坏社会风气,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但又不能因此就完全否定其合理性,甚至简单地主张彻底取消“三公”经费支出,以作为治理“三公”经费问题的解决之道。事实上,“三公”经费支出有其内在的公共性和合理性,它们的支出是政府从事公共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须的,是重要的财政经费保障,故而要变取消为改革。
因此,要尽快实现我国财政预算的全公开。“三公”经费有独立的,也有的是包含在其他财政预算项目之中的。单独公开“三公”经费,其实要做很多专门的工作。由于我国财政预算经费公开的对象、程度还有很大的局限性,作为过渡性举措,单独公开“三公”经费还是十分必要的。
要尽快严格我国的财政预算制度。“三公”经费,特别是公务接待和公费出国(境)费用,多是由预算外经费提供的,基本上监督不到。我国的预算制度一直带有软约束的特征,只要领导愿意、领导批准,没有事前预算也可以照样支出。针对这种情况,就要相应地实现预算的严肃性,没有预算就不能支出。(文/李莫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