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用行政权力干预司法审判

时间:2014-12-22 08:08:19 彩讯新闻网

 

  今天上午,安徽省检察院就淮北市容局环卫处工人高尚挪用资金案召开了新闻通气会。此案因退休检察官孟宪君向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自己因受领导干预办错案而受到广泛关注。(12月15日,安徽网)

  法治与道德一样,是社会的稳定器,是文明的加速器。因此,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同时《决定》也提出了六大重要任务,其中一项是“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一个尴尬的现实是,当下司法广泛受到公权力、资本和舆论等各种外部力量的影响和干扰,尤其是公权力,对司法影响甚大,干涉司法审判的案例屡见不鲜。公权力的越位干扰成为影响司法公正的重要原因之一。

  司法不公的最终后果则是,司法成为强者的武器,弱者权利受损,无法得到应有的保障。司法不公“使得民众对司法失去了信心,有冤无处诉,本来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反而变成了民众的绞索”。

  英国哲学家培根曾说过,“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司法,这道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必须要牢牢坚守。

  推进严格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必须健全保障机制。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人民法院要积极探索建立一套保障严格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机制。(文/孙怡)

编辑: 来源:彩讯新闻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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