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凌晨,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桑金科跳楼自杀。鲜为人知的是,3个月前河南还有一起官员自杀事件,平顶山市湛河区区委书记丁林平自杀身亡,截至南都记者发文,当地一直没有公开。据平顶山市政法系统一位知情人士向南都记者介绍,自杀前丁林平曾被有关部门约谈,有线索指向丁林平曾向原平顶山市领导行贿。(12月26日,《南方都市报》)
近些年来,官员自杀的新闻屡被曝出。仅今年9月以来不满3个月的时间里,各地就已有11名处级以上干部自杀。或曰抑郁症,或曰多种疾病缠身,找出的种种理由,最终都难逃官员可能有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
官方版的“自杀原因”却越来越同质化。君不见,官员自杀之后,马上就被有关部门包上一块“精神抑郁”的裹尸布,然后再殓入写着“未发现腐败问题”的棺中,开个高规格的追悼会,给家属一点抚恤金,事情就算了啦。
官员无论是何种原因自杀,有关部门都应该多问个为什么,因为其中已涉及公共利益,不能匆忙之下盖棺论定,简单一句“精神抑郁”就让所有肮脏的秘密都随之灰飞烟灭,不再追究。纵身一跃后,就是阴阳两隔,当事人的想法或许永远成谜,人们只能从蛛丝马迹中探寻些许真相。
贪官即便是自杀了也要追查到底,也要将贪污国家的财产没收、充公,不能让其家人或同盟钻法律的空子。既往大量的官员畏罪自杀事件,铁定了民众“死了一个,保全一百”的认定心理,在如此语境培植的惯性思维主导下,那些“无问题”官员因疾病之苦抑而自杀的事件,便再难博得全民同情、信任和惋惜也就不足为奇的了。(文/汪至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