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下简称《意见》)日前已经正式下发,将正式实施。这一文件旨在打破乡镇公务员职务晋升空间小、待遇得不到提高、乡镇留不住人才的现状。《意见》还规定,“任现职级或职务期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任职年限条件缩短半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任职年限条件延长1年”。(2月2日《南方都市报》)
据统计,全国在县乡基层工作公务员达60%以上,从科员到县处级干部的升迁比例仅为4.4%,从县处级升为厅局级的比例更是低至1%。由此可见基层公务员晋升渠道的狭窄境地,加之工资水平偏低,难以拥有足够“魅力”吸引优秀人才。
为解决基层公务员队伍不稳定、优秀人才频频流失的问题,中央“亮”出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双轨制”。实现职级几年一晋升,通过提高待遇来调动和发挥基层干部的积极性。
职级晋升其实就是资历的比拼,但又如何防止“拼资历”演变成“熬资历”?从科员到正科用时27年,大部分考录的公务员只要每年考核为称职,则到退休时可享受正科级待遇。《意见》规定,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任职年限条件延长1年。若考核制度不逗硬,那么坐等退休领取正科待遇的人肯定存在。
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职务与职级的双剑合璧,一方面的确能提高基层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但另一方面也可能会促成某些人的惰性。在公务员年终考核的历史长河中,“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又有几时被窥见,严格的考核制度多数成了形式。
职级与职务并行是制度的进步,但要保证这种进步,就得堵住“熬资历”的思想漏洞,让制度产生的利大于弊,这就需要唤醒沉睡中的考核机制,让《意见》中的“基本称职”真正发挥作用,保证“双规制”发挥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