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走失男童的悲剧所想到的

时间:2015-04-30 09:08:25 彩讯新闻网

 

  映象网讯电 (记者吴彦飞)4月28日,信阳市息县临河乡村民王新红向映象网记者反映:其9岁的儿子王志强在信阳市救助站被活活饿死,并且尸体上全是伤,原来90多斤的孩子,现在只剩皮包骨头。

  惊闻这一消息,不禁让人寒心甚至是愤怒。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摘要)》,救助站主要职责有:一是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二是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三是对在站内突发急病的,及时送医院救治;四是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等。纵观走失男童王志强的悲剧,信阳市救助站负有不可推卸的重大责任:一是原本90多斤的孩子而尸体竟是皮包骨头,饿死的痕迹显而易见,因此救助站连最基本的“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都无法保证,属于渎职。二是孩子尸体上全是伤,那么伤从何而来:是救助站的管理人员还是救助站内的其他流浪人员?若是管理人员造成的,那救助站的工作人员涉嫌虐待流浪人员,品行恶劣,如此品行的工作人员又是通过何种渠道进入国家救助、乐善好施这一社会救助行业的,值得推敲。流浪人员因其他原因造成成员间发生伤痕,为何无管理人员进行制止干涉?是管理缺位还是相关部门不作为?三是走失的男童,9岁,且亲属并未标明男童具有精神疾病或先天愚钝,该男童应该是具有一定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只要救助站的人稍加留意和多做思想工作,应该能够问清楚孩子一部分的个人信息;更何况走失男童的家属在派出所有报案,留有一定资料和信息。根据救助站的职责第四条,在半年时间内,救助站完全有可能通过派出所等多方渠道帮助该男童找到回家的路。但事与愿违,该男童并未如此的幸运,而是在短短半年内死于救助站,这种事实不禁拷问社会救助履行职能的能力,同时拷问相关部门的监管力度。

  一直以来,尤其是在我国当前民间救助缺乏,社会保障、救助正在进一步完善的情况下,民政部门的社会救助、社会救济具有“一家之言”的话语权,对于救助标准、救助对象都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甚至国家每年都有专项的资金、安排专员从事社会救助工作,这不愧为我党保障弱势群体权利的重大举措。但民政救助,归谁监管?救助过程是否符合法律程序、受救助人员的人身权利如何保障、救助行为是否规范等由谁监管,是一个重大课题。因此,关于社会救助这一课题,应该纳入问责范围,对于这种因社会救助工作渎职发生的社会悲剧,首先应该追求当地相关部门的领导职责;其次应该强化社会救助机制的监管职责。

  一个走失男童的悲剧,首先拷问的是救助者的社会责任心。民政救助面对的是整个社会,救助的对象多为弱势群体,若走失男童的个例未经曝光,那么这场不作为的救助就石沉大海,也无人过问这些弱势群体的人权是否得到保障、最基本的生命权得以维护;有关部门依然不重视流浪人群的生存、生活现状,依然我行我素的动用国家民政部门的救助资金不作为,连最基本的饮食费用都进行盘剥克扣,躺在民政救助这块大蛋糕上做着蛀虫,而该得到救助的弱势者却食不果腹、衣不蔽体、饱受折磨。其次,走失男童个例的曝光,进一步警醒了相关部门的高层决策者,对于民政救助这一块公益蛋糕,不仅要做到怎么分配好,更应该做到怎样监督好;确保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编辑: 来源:彩讯新闻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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