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海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正式宣布,在8家试点法院、检察院基础上,在全市所有法院、检察院全面推行司法体制改革。会议首次提出,全市试点法院、检察院进入员额内的法官、检察官收入暂按高于普通公务员43%的比例安排,同时将试行基层女法官、女检察官延迟5年至60周岁领取养老金。(4月24日,《新京报》特派上海记者 邢世伟)
作为司改龙头,上海法检改革的方案一出,尤其所谓的“高收入”还未正式施行,就已经先享受到非同一般的“高指责”了。“法官是特殊群体?凭什么高收入,也太不公平了!”如此这般,不一而足。
之所以质疑一片,既有司改宣传不到位的缘故,也有公众对法官职业的不了解等诸多因素。
一方面,所谓“员额制”,是对法官精中取优,走审判职业化、专业化道路,许多在行政、后勤等部门的不办案的工作人员,将因不能“入额”而不再是法官,也享受不到法官待遇,但也无需承担法官巨大的办案任务、责任和压力。让少数入额法官为司法审判工作“挑大梁”,同时相对增加他们的薪酬待遇,再正常不过。
另一方面,即便“员额制”改革之前,在一线办案的法官人数,也只占法检工作人员的一小半,但他们所承担的工作压力原本就很大。33%的员额制改革以后,法官更是会肩负巨大的职业重担。与此同时,是办案责任的“终身追究”,哪怕办了一千件“铁案”,有一件错了,也会前功尽弃,背负一辈子的责任和骂名。
“收入高43%”,让法官职业看起来“很美”,在公众眼里,也许还是一种“特权”。然而,基于本就偏低的收入待遇,和“入额”后法官更高的使命和压力,实际金额有限的43%,不过是聊以抚慰的权宜之计。其实,相对于收入的增加,法官更需要的是社会的尊重、理解和信任。切实深化司改,革除司法体制机制弊端,让法官成为真正的“法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还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