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腐2.3亿,外逃12年,位列“红色通缉令”首位——浑身贴满醒目标签的温州市前副市长、浙江省前建设厅副厅长杨秀珠,被证实已被美国执法部门羁押,正在等待遣返中国。在中国开展的“猎狐”行动中,这一消息无疑振奋人心又极具标志性意义。(《人民网》,6月1日)
随着“猎狐”行动的全面铺开,公众对党中央反腐的坚定决心和反腐败力度充满了希望。杨秀珠被列为“红通1号”,一日不被遣返和受审,人们对“猎狐”行动的有效性便会产生疑虑,甚至对中央的反腐决心和效果,都会有这样那样的猜想。
从“打虎”到“猎狐”,中国的系列反腐、境外追逃行动,显然不会是一场过境风暴。对于国内那些心存侥幸、伺机外逃的贪腐分子更是形成了一定的威慑力,对那些“惶惶不可终日”的海外“避世”贪官而言,无疑是噩梦的开始。
如此下大力气的反腐、抓逃,不仅仅是为了抓几个贪官和经济罪犯,肃清官场,整顿吏治,其根本目的是在于打破旧的利益格局羁绊,除却旧有痼疾,建立起新型社会治理体系。
其实,杨秀珠等外逃贪官能否被遣返,并非中国政府单方面可以决定的,也并不仅仅取决于中国政府的决心。各国之间意识形态、社会制度、法律规则之间的差异乃至冲突,都可能成为开展反腐合作的障碍。以致于有人就认为美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成了中国贪官们的“避罪天堂”。
“天涯海角、有逃必抓”,杨秀珠在外逃12年如今将被遣返,证明中国已经与这些国家及司法机构之间,找到了一条既不违反其外逃国家法律,又能绕开障碍、实现合作的可行之策,“避罪天堂”已不在。外逃贪官有望成为真正的孤魂游鬼,而他们被遣返、受审,应该成为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