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王海平昨天做客市政风行风热线时表示,2013年1月到2015年5月底,共受理反映各级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职、不认真履职和违法履职的投诉件2760件次。(摘自新华网)
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各级党员干部的要求愈加严格,在强势反腐、整治“四风”的大背景下,部分干部感叹“官不聊生”,奉行“宁可不作为,也不要犯错误;宁可少干事,也不要出事”。一些老百姓反映,话难听、脸难看、门难进是好转了,但原来弯弯绕还能解决的事情,现在反而常常被无限期搁置。
中央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各级领导干部当前面对的是一个重大考验期,也是从政理念、从政方式的转型期、调整期。党的干部是人民公仆,自当在其位谋其政,既廉又勤,既干净又干事。为官须有为,不为须问责。干事但不干净的要处理,干净但不干事的也要问责。
当前,我们正处在一个快速变革的时代,形势日新月异,机遇稍纵即逝。而“为官不为”的“太平官”其思其行,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危害是隐性的、潜在的,与那些腐败行为相比,更不易被人们所警觉——如果将腐败比作我们党肌体上的明显硬伤,那么“为官不为”的庸政懒政则是我们党肌体内的潜伏病菌。
干部就是要干事,如果只是做太平官、潇洒官,实在对不起这个“干”字。邓小平曾批评一些干部“把文件传过来传过去,尽画圈”“有的事画圈画了半年还解决不了,究竟是赞成还是反对,也不知道”。作风建设久久为功,“干”是基本要求。如果“不贪不占也不干”,谈何务实,又遑论为民?